為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立規矩”
【谷騰環保網訊】動力電池是新能源汽車的核心部件,當電池在使用過程中容量衰減至一定程度時,將進入退役階段,需要進行回收處理。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門近期聯合發布《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和綜合利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遵循“全渠道、全鏈條、全生命周期”管理思路,細化了各項監管措施,明確了各環節主體責任!掇k法》將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近年來,新能源汽車已深度融入大眾生活,成為綠色出行的重要選擇。行業協會數據顯示,2025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銷量均超1600萬輛,新車銷量中新能源汽車占比突破50%。隨著產業的快速發展,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退役量逐步增加。作為重要的“城市礦山”,廢舊動力電池既含有鎳鈷錳鋰等金屬資源,也含有含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物質,需要規范回收。
經過多年探索實踐,我國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取得積極成效。數據顯示,2025年,我國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量超過40萬噸,同比增長32.9%。目前,工業和信息化部已在31個省份布局廢舊動力電池回收網絡,并累計培育148家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骨干企業。
與此同時,行業仍存在準入門檻低、正規回收渠道不暢、市場秩序不規范等問題。大量退役動力電池流入“出價高”的不合規“小作坊”,不僅造成資源浪費和環境危害,還產生不少安全隱患。那些看似性價比極高的翻新拆機電池,實則是移動的“不定時炸彈”。而眾多合規企業為保證動力電池回收效率和質量,在廠房、設備、環保處理、數字化等多方面投入了較高成本,卻面臨產能“吃不飽”的窘境。
做好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工作,關系到我國新能源汽車和動力電池產業高質量發展,也關系到生態環境保護和重要資源供給,更關乎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此次發布的《辦法》作為聯合部門規章,約束力相較原有的管理框架大幅提升,這有利于打通之前管理上的堵點!掇k法》重點設計了“車電一體報廢”等制度,全渠道抓好廢舊動力電池產生源頭的規范管理,明確除換電車型外,報廢新能源汽車時應當帶有動力電池,否則按照有關規定認定為車輛缺失!掇k法》全鏈條明確了從電池生產、銷售、維修、更換到拆解、回收、綜合利用等各環節各類主體的責任義務,還通過建立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數字身份證管理制度,全生命周期加強信息溯源管理和動力電池流向監測。
這些都意味著合規企業獲取退役動力電池的渠道會更加通暢,不合規“小作坊”的生存空間將被極大壓縮。此外,《辦法》不再采用“梯次利用”的概念,而是明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將廢舊動力電池直接或者加工后用于電動自行車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禁止使用的其他領域”。紅線的清晰劃定,將有助于進一步消除認識誤區,織密安全保障網。
據相關機構測算,2030年國內廢舊動力電池產生量將超過100萬噸,加快推動構建規范、安全、高效的回收利用體系時不我待,不僅“人人有責”,更要“人人盡責”。這是一片廣闊的產業藍海,機遇和挑戰并存。期待以此次《辦法》“立規矩”為契機,進一步整合政策、技術、市場等多方資源,壓實各方責任,推動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產業不斷壯大,為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可持續發展與“雙碳”目標實現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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