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新能源汽車“退役”電池管理
【谷騰環保網訊】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退役”后,如何回收、利用?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等6部門發布《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和綜合利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加強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和綜合利用全鏈條監督管理。當日,工信部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了有關情況。
工信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司長王鵬介紹說,中國新能源汽車產業正處于快速發展階段。一方面,新能源汽車產銷量持續攀升,去年分別達1662.6萬輛、1649萬輛,同比分別增長29%和28.2%;另一方面,大量被銷售、使用的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容量衰減步入“退役”期,廢舊動力電池產生量不斷增長。
動力電池是新能源汽車的核心部件,當電池使用過程中容量衰減至一定程度時,將進入“退役”階段,需進行回收處理。2025年,中國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量超40萬噸,同比增長32.9%,骨干企業鋰、鈷、鎳等金屬回收率已達國際先進水平。據有關研究機構測算,我國即將進入動力電池規模化“退役”階段,2030年廢舊動力電池年產生量將超100萬噸。為此,需進一步規范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和綜合利用活動。《辦法》明確,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是指對廢舊動力電池進行拆解、破碎、分選、冶煉等處理,進行資源化利用的活動。
強化源頭管理,明確新能源汽車“車電一體報廢”制度;搭建信息平臺,讓每塊電池都擁有數字身份證……《辦法》遵循“全渠道、全鏈條、全生命周期”管理思路,針對廢舊動力電池回收、綜合利用以及相關活動作出規范:一是全渠道抓好電池生產、車輛報廢、換電運營、維修更換等各類廢舊動力電池產生源頭的規范管理,防止廢舊動力電池流向難以掌握。二是全鏈條明確電池生產、銷售、維修、更換、拆解、回收、綜合利用各環節各類主體責任義務。三是全生命周期加強信息溯源管理,搭建全國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溯源信息平臺,建立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數字身份證管理制度,明確動力電池編碼、信息報送等要求,運用數字化技術加強動力電池流向監測。四是強化監管措施,增強制度的剛性約束。
針對所謂“梯次利用”電池,即“一些企業將廢舊動力電池在檢測、分類、拆分、重組等處理的基礎上,制造出新的電池產品,應用于通信基站備用電源等領域”,《辦法》為消除企業和消費者可能存在的認識誤區,不再采用“梯次利用”概念,并明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將廢舊動力電池直接或者加工后用于電動自行車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禁止使用的其他領域”。
工信部方面表示,《辦法》為加強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據,將有效規范各環節參與主體行為。下一步,工信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辦法》宣貫和實施工作,營造行業規范發展的良好氛圍,加快健全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

使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添加“谷騰環保網”








